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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承担完成“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起草研制工作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8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近日,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教育综改办”)工作要求,按照院领导指示,由院教育政策研究所承担了组织起草《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工作任务。

2020年4月24日-5月30日,教育政策研究所邓建中所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重要文件、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相关政策文件精神,比较参考《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重庆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充分借鉴市教育综改办前期管理的经验做法,深入征求市教育综改办有关同志意见,反复修改,数易其稿,形成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0年6月3-9日,市教科院教育政策研究所先后在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重庆邮电大学、市教育评估院举办三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专家论证研讨会,分别征求了区县、高校、市教委直属单位等教育领域有关专家和教育工作者的修改意见,并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补充完善。

在三场论证会上,与会专家均积极建言献策。区县专家渝中区教师进修学院院长宋文君、副院长周鸿蜀、教师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牟涛等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逐条论证,就申报要求、过程管理和附件文本等内容提出了建议;高校专家《重庆高教研究》副主编蔡宗模、重庆邮电大学信息化办公室副主任熊余、重庆邮电大学教育发展研究院高教研究中心主任袁春艳等分别就《管理办法》的顶层设计维度、主体结构内容和规范文本表述等方面发表了建议;直属单位专家市教育评估院院长刘云生、副院长沈军、研究室主任陈瑞生,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副处长杨鸿等提出了重要参考建议,强调要引导试点项目(研究课题)聚焦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应用导向与成果导向相结合的规范管理,推进教育改革决策科学化。除现场论证座谈会外,起草组人员还通过通讯方式征求了南岸区、丰都县和酉阳县等有关区县和学校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每场专家座谈会后,邓建中所长均及时组织教育政策研究所全体人员研究专家意见,采取个人修改与集中完善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量、兼顾整体,最终形成了《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庆市教育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管理办法(送审稿)》,并于6月9日按约报送市教委综改办。

据悉,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课题分别于2015、2017年启动,迄今建立健全了国家、市、区县以及高校等三级教育改革试点体系,开创了教育综合改革科学研究的新局面,为全市教育改革发展实践和决策提供了积极的智力支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市正致力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面临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建设长江教育创新带、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教育协同发展的新机遇,研制出台新的《管理办法》正当其时,将进一步加强试点项目和研究课题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重庆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研究课题的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运用价值,切实推动各项教育改革落地见效。(供稿:教育政策研究所)

《管理办法》专家论证研讨会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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