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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渝鲁教科研协作渝东南片区校(园)长领导力专题培训的通知

作者:办公室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2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黔江区、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教科所(教师进修校):

根据渝鲁教科研协作协议,经研究,决定举办渝鲁教科研协作渝东南片区校(园)长领导力提升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系列重要文件的总体要求,有效提升渝东南片区校长队伍整体素质,为提高城乡小学教育质量奠定坚实基础。

二、培训对象

重庆市渝东南地区小学校长或教学分管副校长,幼儿园园长或业务副园长。各区县参训人数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9 122-7日(星期一至星期六)

(二)培训地点

中共黔江区委党校(黔江区正阳街道巴楚大道335号)

四、培训内容

以“增强校长(园长)领导力,提升小学(幼儿园)育人质量”为主题,通过专家引领、案例剖析、观摩交流等方式开展培训。培训分校长班和园长班2期进行,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重庆市教科院培训结业证书。

五、有关要求

(一)本项目培训由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联合主办,黔江区委党校和黔江区教科所承办。请各区县教研机构高度重视,认真遴选和组织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黔江区教科所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落实培训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二)请各区县教研机构统一于20191126日(星期二 )17:00前将参训人员回执(附件2

(三)各参训人员于122日下午140017:00在黔江区委党校学苑宾馆底楼报到,报到时交2吋登记照片2张。12 7日返程。

(四)请各参训人员安排好工作,注意往返行程和培训期间安全,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参训人员食宿由承办单位统一安排,差旅费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四)联系人

黔江区委党校:万老师,联系电话:13908278879

黔江区教科所:叶宏敏 ,联系电话:13709490158

重庆市教科院:王光雨 18623642715

倪玮蔓 15123364277

 

附件: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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