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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重庆市家校共育一体化建设实践研究成果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院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25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有关家校共育研究与实施学校,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

科学推进家校共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科学育人格局,是全面推进德育一体化建设的重要内容。2012年我市首次提出“家校共育”理念,2016年2月重庆市教委下发文件批准立项“新时期家校共育立德树人研究专项课题”69项,同年10月由重庆市教科院承担的中国教育学会“十三五”教育科研重点课题“基础教育阶段家校共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也正式启动。由此,重庆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家校共育的研究与实践已有6年多的时间,基本上从家校共育的运行机制、规章制度、课程体系、亲师队伍建设等方面探索出了家校共育的理论与实践体系,并已在全国产生积极影响。但是目前全市的家校共育工作缺统筹、缺总结、缺提升,尤其是多数研究成果自成体系,相对零散。

为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妇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校共育工作的意见”(渝教基[2015]33号)和重庆市教委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18]10号)的文件精神,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对全市各区县及学校开展家校共育研究与实践的成果从理论研究、课程建设、标准规范、政策制定、机制形成、区域推进等方面进行集中总结和提炼,打造品牌,创建特色,形成区域政府行动和政策成果,构建全市家庭、学校、社会全方位的德育一体化协同育人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认真总结全市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家校共育的经验,提炼实践研究成效明显、学术价值高、推广效果强的成果,研制重庆市家校共育指导大纲,规范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管理制度,打造品牌,创建特色,向建国70周年献礼。

二、成果形式

此次报送的成果共分为以下四大类:

(一)新时代基础教育家校共育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类(简称“理论类”)。具体内容:中小学(幼儿园)实施家校共育理论的研究、组织机构的创建、运行机制的构建、课程体系的设置、亲师队伍的建设、活动体系的开展、政策机制的保障等,包括区域推进的经验。

(二)家校共育优秀论文类(简称“论文类”)。具体包括家长和教师在实施家校共育过程中的建树、经验和体会等。

(三)家校共育优秀案例类(简称“案例类”)。具体包括学校在开展家校共育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家校共育主题班会活动方案、学校家校共育讲师团成员优秀讲稿等。

(四)家校共育管理制度类(简称“制度类”)。具体包括学校或幼儿园家长委员会和家长学校的章程、职能职责以及家校共育的各种管理制度,比如联谊会议制度、家长培训制度、家长表彰制度、家长义工制度等。

三、报送时间

2019年7月31日以前。

四、报送要求

(一)本次家校共育一体化实践研究成果的报送由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统一组织,德育教研员具体负责。各中小学及幼儿园按照“成果形式”的四大类(每类限报1篇)报送给所在区县德育教研员,同时填报“学校(幼儿园)成果汇总表”(见附件一),加盖学校或幼儿园公章。区县汇总(见附件二)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学校汇总表一并报送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所。除汇总表(含学校)报送纸质材料外,成果只报送电子文稿。联系人:郑婉秋,电话:18523050058,电子文稿报送邮箱:77311411@qq.com,过时不收。报送时注明成果报送区县名称。

(二)除“制度类”成果只署单位名称外,其他类型成果每篇署名最多不超过3人,并注明作者所在单位和成果类型,字数为3000-5000字。课题研究的工作报告等不属于此次报送范围。 

(三)文本版面规范要求

1.题目字体要求:2号或小2号(按文字多少选择)、宋体、加粗、居中。

2.作者单位名称(以单位公章为准,不简写) (执笔人:���),置于文章最后,宋体,小4号。3.正文:宋体、小四;段前、段后都为0;行距:固定值20磅。

4.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5.二级标题:黑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一)”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6.三级标题:黑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7.四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1)”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8.五级标题:宋体、小四,与正文一样;序号用“①”表示,标题独立成行,其后不加标点符号。

附件:1.学校(幼儿园)家校共育成果汇总表

2.区县家校共育成果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14日

附件1

学校(幼儿园)家校共育成果汇总表

学校名称

序  号

成果类型

成果名称

作者姓名

注  明

上述成果文责自负(单位盖章)

注:此表由所报成果学校(幼儿园)填写,盖章后交区县教研机构,再由区县教研机构连同区县汇总表一并报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德育研究所

附件2

区县家校共育成果汇总表

区县

教研员签名

序号

成果类型

成果单位

成果名称

作者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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