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中小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调研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计委等《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基一〔2012〕1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学生和幼儿良好心理素质的养成,提高危机应对、自我心理调适和社会适应能力,预防和减少心理问题的发生,推进我市大中小幼心理健康教育一体化工作体系建设和科学发展,按相关工作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中小幼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状调研,请各区县教研机构协同完成此项大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本次调研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1)区域及学校(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2)校园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现状、(3)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现状、(4)班级管理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情况、(5)学科教学中渗透心理健康教育情况、(6)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工作开展情况、(7)心理健康教育的家校协作情况。
二、调研范围
本次调研范围为市内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区县教研机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市内各高等院校。
三、调研形式
本次调研将采取问卷调查、专题座谈与研讨、个别访谈、典型经验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其中问卷调查全部通过网络完成。
四、问卷调查对象与抽样范围和比例
有关中小学(含中职)、幼儿园的问卷调查对象、抽样范围与比例,要求如下:
(一)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总体情况问卷
调查了解各区县(自治区县)及中小学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整体情况,由各区县(自治区县)教研机构和各中小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专门负责人分别填写。
(二)中小幼校园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问卷
调查了解各区县(自治区县)和中小学校近年组织开展校园心理危机管理与干预工作的情况,由各区县(自治区县)和各中小学校的专门负责人分别填写。
(三)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问卷
调查了解各区县(自治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员队伍建设情况、区域教研工作开展情况,由各区县(自治区县)教研机构全体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员分别填写。
(四)中小学问卷
调查了解各区县(自治区县)辖区内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近年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情况,各问卷填写要求如下:
1.中小学心理教师问卷
调查了解中小学专兼职心理教师队伍发展现状,由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全体专兼职心理老师分别填写。
(注:“专职心理老师”是明确专职身份,并以心理健康教育为本职工作的专任老师;“兼职心理教师”是明确兼职身份,以其它工作为主、兼做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且工作量不少于全部工作量20%的其他专任老师。)
2.中小学班主任问卷
调查了解班主任工作中的心理健康教育实践情况,由所有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全体班主任填写。如果班主任同时是专职心理老师,则只填写“心理老师问卷”;如果班主任同时是兼职心理老师,则从“心理老师问卷”和“班主任问卷”中二选一填写。
3.中小学学科教师问卷
从中小学各学科老师视角调查了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每校从未担任班主任和专兼职心理老师的各学科全体老师中,按每个学科老师总数的1/3(注意被抽取老师应涵盖所有学科,且总体任教范围应覆盖每个年级)。
4.中小学学生问卷
调查了解各校学生在近年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获益情况、工作建议及未来期待。调查范围包括小学四至六年级、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和中职一、二年级,每个班抽取9名学生(不同学业水平各3名学生)
5.中小学学生家长问卷
调查了解家长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认识、态度、期待与建议。各区县(自治区县)辖区内各级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年级的全部班级,每个班抽取9名家长(不同学业水平各3名学生家长,注意不与学生调查抽样对象在同一家庭)。
(五)幼儿园调查问卷
调查对象要覆盖各区县(自治区县)辖区内全部公办、单位办和民办幼儿园。具体调查对象与抽样要求如下:
1.幼儿园管理者问卷:由每园一位园级领导填写。
2.幼儿园专任老师问卷填写者:(1)全体专兼职心理老师;(2)每园1/3其它专任老师。
3.幼儿家长问卷:各幼儿园按大、中、小班每班各随机抽取1/4家长填写。
五、典型经验材料整理
(一)梳理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推进的有效措施、相关文件与管理办法,总结先进工作经验。
(二)筛选区域内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良好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指导这些单位全面整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经验或优秀工作案例。
六、调研组织工作要求
(一)请各区县高度重视此次调研工作,确定相关人员专门负责,具体落实问卷填写、座谈会与典型经验整理上报,协助调研组按期完成调研任务。
(二)请按问卷调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于2019年6月20-23日前登录重庆德育网完成问卷填写。
(三)请于2019年6月21日前上报区县及各先进校(园)经验要点(每个单位经验要点不超过800字),发送至邮箱youlanju@163.com;于2019年7月5日前上报先进经验详细报告、优秀工作案例报告及相关工作文件、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等材料,一并发送到邮箱youlanju@163.com。
(四)相关座谈会安排事宜另行通知。
七、调研前培训
为确保本次调研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将于6月18日召开一次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题教研会。
会议内容:1.本次大型调研组织工作的专题培训,2.“我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的喜与忧”专题交流。
会议地点:教科院巴蜀实验学校培训中心。
会议时间:6月18日,会期一天。上午8:30开始报到,9:00正式开会。
参会人员:各区县(自治区县)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研员(参加者食宿自理,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
会前准备:请各区县教研员梳理本区县近年推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经验要点(不超过800字)、主要困难与问题、未来发展期待,整理成文本并打印一份。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9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