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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进展情况的通知

作者:市教科院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各区县项目办、各项目学校:

为及时反映我市第三期领雁工程项目取得的成果,搭建交流的平台,经研究,市项目办将不定期刊印《重庆市第三期农村中小学领雁工程简报》,《简报》设“市级动态”“区县动态”“学校动态”“理论引领”等栏目,以期及时反映不同层面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市教委相关处室。

根据市项目办统一要求,简报内“市级动态”和“理论引领”由市项目办提供;“区县动态”由区县项目办提供;“学校动态”由各个项目学校提供。现将有关工作建议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区县项目办、各项目学校要高度重视简报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简报编撰和上报。简报的内容和质量必须由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

二、确保质量。简报要求内容真实,有措施、有实例、有数据、有图片、文字精炼、条理清晰。具体格式规范见模板参考。特别提醒,每次活动需提供2-3张精选、高质量活动图片(请使用专业相机拍摄,手机拍摄在后期宣传制作时都较为模糊。),其中至少有一张能体现活动主题字样。每张图片附简短文字说明。

三、确保时效。简报的报送要及时有效,市项目办对各组报送的简报择优采用编发。

四、广开言路。除项目活动基本动态外,我们还广泛征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典型类信息、特色类信息、经验类信息等。包括在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不同类型、不同层面、不同岗位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紧贴项目成员工作实际,得到师生一致好评的特色载体和创新举措;各项工作的有效经验、做法及提出的良好意见建议等。

五、其他要求。以上所有资料以“区县学校项目”命名形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专用邮箱cqsjkyxmb@163.com,便于查阅和统计。各级项目负责主体均要留档备查。

联系人:江宏    联系电话:13996354766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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