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宪法进课堂”优秀微课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教研机构、原委属中学、教科院巴蜀实验中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8〕21号)和《重庆市普法办关于组织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渝普法办〔2018〕10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在全市中小学落实弘扬宪法精神的要求,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决定开展“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含中职学校、幼儿园)及学生
二、征集时间
自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2月30日。收稿截止时间2019年2月30日。
三、征集主题
本次微课制作的主题是宪法精神进课堂。围绕2018年修改的宪法制作微课,包括宪法内容、宪法修订、宪法意识、宪法理念、立宪经验等等。
四、作品制作要求
(一)内容要求
1.主题鲜明,针对性强。要围绕宪法精神进行设计,内容健康,符合个学段学生认知特点和规律,充分体现创新思想,制作方法与工具不限。
2.形式新颖,趣味性强。内容的展现要形象生动,富有启发性,要能促进学生学习思考,提升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结构完整,系统性强。作品除必须包含微课视频本身外,还应该包括与主题相关的微课设计制作的其他辅助资料,如微教案、微习题、微课件、微反思等,体现设计制作的系统性。
(二)技术要求
1.微课视频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视频画质清晰、图像稳定、声音清楚(无杂音),音像同步性好,语言标准,声音洪亮、有节奏感,语言富有感染力。
2.微课视频文件格式为mp4和wmv,文件分辨率不得低于1024*768,大小控制在每分钟50m以内。其它文档要求:图片格式为jpg,文件格式为doc,相关课件为ppt或swf。
(三)片头要求
每件作品片头的格式为:主题名称、制作人、学段(幼儿园/小学/中学)
五、评选办法
对征集的微课作品设一、二、三等奖,由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组织权威专家进行专业性的评选,结果在重庆市教研网上公布并颁发证书。
六、作品报送方法
由各区(县)教研机构统一征集本区县内教师及学生作品(教师作品5个,学生作品10个),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
未尽事宜,请联系重庆市教科院中教所周宪章老师(电话:17782283366)。
附件:“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汇总表
“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汇总表(教师组)
区县(盖章) 联系人 手机电话
编号 |
学校名称 |
微课题目 |
作者 |
学段 |
手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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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进课堂”的优秀微课汇总表(学生组)
区县(盖章) 联系人 手机电话
编号 |
学校名称 |
微课题目 |
作者 |
学段 |
指导教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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