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第十二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获奖候选人的通知
渝教科院〔2017〕137号
各区县教研室(教科所、进修院校)、原委属各中学:
经国家教育部同意设立的“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自1991年设立以来,经过二十多年(一至十一届)的评审,全国已有300余人获此奖,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根据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理事会《关于第十二届“苏步青数学教育奖”获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报经市教委同意,“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第十二届评审推荐工作由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办理,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组成由市教委副主任邓睿任组长,市教委人事处、基教处、师范处、市教科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教科院徐辉院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具体事宜。
二、 工作步骤
1.在各区县教委的领导下,由区县教研机构遴选推荐候选人人选。各区县和原市直属中学可向重庆市“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一名候选人人选。推荐候选人的材料务必于2018年3月1日前报送重庆市“苏步青数学教育奖”推荐办公室(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中学数学教研室)。
2.由重庆市“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评审推荐工作专家组成员名单,并报市教委同意。
3.组织专家组评审推荐“苏步青数学教育奖”候选人并排序,报经领导小组确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市教委批准推荐人选。
三、候选人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基础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有良好的师德。
2.必须是2018年3月31日前未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在编在岗教师或教研员,长期从事中学数学教学的一线教师优先推荐。
3.从事中学数学教育或教学研究15年以上(教龄计算至2018年8月31日),而且现在仍然直接从事中学数学教育或教学研究。
4.在中学数学教育研究、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突出成就,并已产生一定影响。
推荐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二份,顺序为:目录、推荐表、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同)、论文代表作(精选,按重要性排序编号)等。经市评审组评审后,被推荐出来的人选再填写正式推荐表报送“苏步青数学教育奖”秘书处。
附件:苏步青数学教育奖推荐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8年1月2日
附件
苏步青数学教育奖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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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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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龄 |
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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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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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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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理由: 所在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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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研单位意见: (教研单位盖章)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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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县教委意见: (教委盖章) 负责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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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