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推荐重庆市创新教育教学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发展中心;两江新区教育发展研究院;重庆高新区教育事务中心;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教监管〔2023〕2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创新教育的通知》(渝教基发〔2020〕5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创新教育教学项目的评审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有序实施,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庆市创新教育教学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承担重庆市创新教育优质课竞赛、教育教学成果评选以及跨学科教学项目的评审工作等。
二、聘用周期
每届任期三年。
三、推荐范围
相关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市级及以上)、区县教研机构、中小学校等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
四、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过硬,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和把握创新教育政策;
2.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客观公正,原则性和组织性强,合作精神强,工作认真负责;
3.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创新教育和青少年创新人才培养工作,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学风端正,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权威性;
4.评审经验丰富,愿意参加评审活动,能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从事科学类教育教学或科学教育指导工作5年及以上;
6.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市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可放宽至60周岁。
五、推荐数量
1.各高校可推荐6人以内;
2.各科研院所可推荐3人以内;
3.各科普基地可推荐3人以内;
4.各区县教研机构(含中小学)可推荐6人以内。
六、推荐程序
1.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区县(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审核、专家评审、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2.以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区县教研机构为单位进行推荐,推荐人员中一线教师或教育工作者不少于1/3;
3.申报人填写《重庆市创新教育教学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见附件1);
4.各单位对申报人条件、成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进行审核确认,择优推荐,形成《重庆市创新教育教学项目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
5.各高校、科研院所、科普基地、区县教研机构用a4双面打印《推荐表》和《汇总表》各1份,加盖单位公章后寄送至: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创新教育研究所王华(收),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邮编:400015。同时以“单位创新教育评审专家推荐”命名文件夹,将《推荐表》(盖章版)、《汇总表》和佐证材料等相关电子版发送至m18983629665@163.com。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华,18983629665。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