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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转发《中国教科院培训中心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市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按市教委安排,现将《中国教科院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是促进家校共育,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在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工作中,切实加强区域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区域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训。各区县教研部门和学校,可以利用暑期培训时间,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作为区域培训和校本研修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域实际和学校实际,注意将系统性的通识培训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学校教师全员家庭教育指导基础能力。

        三、切实提高区域培训和校本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各区县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培训学习的跟进式考核和管理,务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行。要将培训学习与推动区域工作和学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壮大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提高区域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整体质量和水平。

    各区县和学校,可以按照区县和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总体计划和要求,结合相关培训课程,坚持自愿原则,认真组织、动员学校和教师,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的学习培训。

 

附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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