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转发《中国教科院培训中心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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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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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为加强我市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家庭教育指导专业化水平,按市教委安排,现将《中国教科院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提高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是促进家校共育,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在区域教研和校本教研工作中,切实加强区域家庭教育指导专项能力建设,努力提高区域家庭教育指导的科学化水平。
二、认真组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培训。各区县教研部门和学校,可以利用暑期培训时间,将家庭教育指导能力建设作为区域培训和校本研修培训的重要内容,结合区域实际和学校实际,注意将系统性的通识培训和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相结合,提高学校教师全员家庭教育指导基础能力。
三、切实提高区域培训和校本培训的质量和水平。各区县和学校,要切实加强培训学习的跟进式考核和管理,务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努力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行。要将培训学习与推动区域工作和学校工作紧密结合,不断壮大家庭教育指导骨干队伍,提高区域和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整体质量和水平。
各区县和学校,可以按照区县和学校家庭教育工作总体计划和要求,结合相关培训课程,坚持自愿原则,认真组织、动员学校和教师,积极参加线上线下的学习培训。
附件: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培训中心关于举办“第二期家庭教育指导师资专业提升”培训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