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校(院)、教师教育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综合实践专委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与管理,体现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育人优势,充分发挥综合实践活动在落实“双减”政策中的重要作用,提升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师生的价值认同感和责任担当,促进教师专业能力和学生问题解决、创意物化能力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市综合实践优秀案例征集评审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重庆市公办、民办初中、小学及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单位均可参加。
二、 参评标准
1.主题鲜明:本次参评的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形式是短视频,主题类型可以是考察探究类、社会服务类、跨学科项目学习类、设计制作类、劳动教育类、职业体验类等。课程主题可涉及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理想信念、公民道德、劳动教育、法制教育、科学技术教育、 文化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保护环境和节约能源资源教育、安全健康教育等多方面。
2.功能定位:短视频主要放在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时间播放,让学生跟着短视频能够自主开展相关的综合实践活动, 调节紧张的学习生活,拓展学生视野,激发学生兴趣,培养孩子的动手实践能力。
3.拍摄要求:时长15-30分钟之间,获奖的短视频将在相关平台展示,供中小学生和学校免费使用,具体的视频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4.拍摄单位:短视频可以由各校或实践基地依据自身资源独自开发,也可以与校外基地共同合作。
三、 参评程序
1.各区县择优选送4个优秀案例(小学3个,初中1个),由区县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本区县的案例初评或推荐工作,汇总本区县参评案例,并填写附件2(需盖章),截止日期:2023年7月10日。
2.集中评审。7-8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邀请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推荐重庆市获奖案例参加全国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案例征集评审活动。
3.发布结果。9月,在举行全市综合实践活动现场研讨
会时发布优秀案例,通报评审结果。
四、奖项设置
按照市级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专家评审,评选出市级优秀案例。
五、注意事项
1.所有参赛案例必须是作者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并通报批评。
2.短视频的命名方式为区县 学校,每个区县的视频和汇总表(excel版和pdf盖章版)打包成一个zip文件,以区县命名上报。
3.报送方式:上述文件可通过线下(u盘)或线上(云盘)等进行提交,各区(县)联系(负责)人在教研工作qq群(83414813) 查看具体提交方式。
4.联系人:吴老师13637807364(初中),
附件:1.短视频拍摄具体要求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