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关于小学学校美育“一校一品”成果评选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学院(校)、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办2020[36])文件要求,为健全面向人人的学校美育育人机制,缩小城乡差距和校级差距,鼓励学校特色发展,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新局面,经研究,决定开展小学学校美育“一校一品”成果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市各区县教研机构的美育教研员、各小学校美育工作负责人
二、成果主题
(一)大美育品牌(传统文化、民间艺术、非遗等美育建设)
(二)美育课程建设(音乐、书法、美术、戏剧、影视、舞蹈等学科美育)
(三)跨学科育美(其他学科与美育的融合)
三、成果要求
(一)成果表述应按照项目背景、实践步骤、具体成效的要求撰写,字数5000字左右。
(二)成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为目标,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把美育纳入各级各类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贯穿学校教育各学段,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指导思想。
(三)成果体现中华美育精神与民族审美特质的心灵美、礼乐美、语言美、行为美、科学美、秩序美、健康美、艺术美等丰富美育资源。
(四)成果要题目简短、明确;案例充实、数据准确;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
四、评审办法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将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家评审,根据活动成果数量提交情况,按照比例进行评定。
五、报送要求
(一)各区县教研机构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报送,每所学校限报1项,总数不超过5项。以区县为单位填写汇总表(见附件1),统一报送。
(二)本次征集活动只需投送电子稿。各区县教研机构于6月30日前,将成果申报书(见附件2)、“一校一品”成果和重点资料、区县报送汇总表等电子稿打包压缩,以“区县成果数量”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靳老师15520114055
黎老师18696642225
附件:1.区县报送信息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办公室
202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