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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1日 点击数: 次 【字体: 】

渝教规办〔2019〕1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9]1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贯彻,组织申报。

 我市各申报组织单位请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格,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请书文本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国家重大和重点招标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5份。(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同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逾期恕不受理。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3月5日

材料报送邮箱: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规划办

   编:400015         话:63853100  63853119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科学研究院(所),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于2019年1月7日至3月15日开展2019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本年度只设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指南,其他类别课题不设指南,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申报。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课题组织申报办法详见附件。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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