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转发《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课题申报公告》的通知
市属各高等学校,各区县(自治县)教研室(教科所、教师进修院校),市教委直属单位: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http://onsgep.moe.edu.cn/edoas2/website7/level3.jsp?id=1612749964171366)。现转发给你们,并强调如下几点,请做好申报相关工作。
一、精心组织。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教育科学体系,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服务。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二、认真审核。有关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政治方向、学术价值、创新程度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特别强调如下几点:
1.国家重大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国家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国家青年课题、教育部重点和教育部青年课题,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
2.申报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的,其名称须与指南保持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其他类别课题由申请人自拟课题名称。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3.同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课题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证书标注日期在2021年4月9日之前的,或在4月9日前已经提交合格结题材料的,可以申请)。
三、规范报送。有关单位请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见附件),认真组织填报,并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将审核盖章后的纸质版申报材料送至我办,包括:
1.国家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投标书》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书》一式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活页》10份(《活页》夹在《申请书》内)。
2.加盖公章的用统一表格制作的申报数据汇总表。
同时报送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材料报送邮箱:cqjyghb@163.com;邮编:400015;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桂花园路12号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规划办联系人:吴乐乐(63853100、13637807364)
徐文彬(63853100、18623316806)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2021年度重大招标和重点 课题指南;
5.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和重点课题 材料汇总表;
7.2021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其它类别)申报汇总表。
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