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教育科研工作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具体安排,确保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我院实际,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统筹安排,有序、有效推进各项教育科研工作开展,确保业务工作与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推进。现就做好全院2020年度上半年教育科研重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2020年是我院建设新型教育智库的关键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教育科研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情况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要求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的工作部署上来,统一到院党委、院行政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把工作注意力和工作状态转移到及早谋划今年工作,及时推进当前工作上来。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实现良好开局,狠抓工作落实,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整体推进教育科研工作运行机制,加快教育智库建设步伐。
二、重点工作
1.扎实开展全规办课题申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0〕3号)文件要求,于4月10日前将申报课题报科研处,科研处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提炼打磨。
2.组织完成2019年度院内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为进一步规范院级科研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我院《重大项目(学科)建设实施办法》(修订稿)《院级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稿)》要求,启动2019年度院内课题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在4月上旬将对重大项目(学科)按照要求进行阶段成果检查;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课题)结题验收时间可再延长至2020年底,届时仍未达到最低结题验收要求的项目(课题)作撤项处理。受撤项处理的项目(课题),取消其课题负责人三年内申报院级课题的资格。
3.统筹安排2020年院级课题申报工作。根据2019年课题中期和结题检查情况,结合我院智库建设实际情况,于4月中旬启动院级课题申报、评审和立项工作。
4.认真做好第十次社科优秀成果奖、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申报工作。各部门要按照《关于转发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3个部门关于开展重庆市第十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七届重庆市发展研究奖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做好成果申报准备工作,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统筹谋划市级课题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各类市级课题的申报要求和时间节点,根据各类市级课题(市社科规划课题、市科委课题、市教委课题、市教科规划课题)的申报要求,提前做好谋划,认真撰写文本。(具体要求及时间以文件通知为准)
6.有效落实科研成果和智库积分统计。为确保成果统计和智库积分统计的时效性,坚持科研成果统计和智库积分以月为单位进行量化计分。各部门每月月末将本月部门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智库积分报科研处登记,科研处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智库量化计分管理办法》进行统计和计分。逾期不再补登,责任自负。
7.稳步推进智库建设重点课题研究。按照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新型教育智库建设任务清单》要求,整合研究资源,统筹研究力量,努力在美好生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等“1 5 10 5”重点项目研究上下功夫,切实发挥研究成果在服务教育决策、服务基层实践方面的作用。
8.扎实落实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根据我院《学术专著资助办法》有关规定,需要进行资助的学术专著,于5月底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科研处,科研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9.前瞻启动市政府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为进一步凝练教学成果,扩大成果的推广应用,做好第三届国家级、市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按照“分类指导,重在培育,务求实效”的工作思路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启动项目遴选建设与培育工作,以培育出一批具有较高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奖项目。各部门要根据相关要求及时统筹规划,认真梳理、整合所承担的研究项目进行申报。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培育与提质。
10.按时完成咨政调研任务。请各责任部门按重庆市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方案中确定的责任分工和内容要求,按计划扎实开展各项研究任务,于3月5日前将总结报告、发展建议报告提交政策研究所汇总。
三、具体要求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教育智库建设使命感和责任感,疫情防控期间结合部门实际,组织部门教职工有效通过qq、微信等方式开展网上办公、在线办公等工作,早谋划、早部署、早行动,细化任务分解,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全院教职工要迅速行动、大胆创新、潜心研究,在全院形成重研究、重成果的良好氛围,为提升我院教育科研创新能力,切实提高服务全市教育综合改革的发展能力添砖加瓦。
重庆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0年2月13日